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0〕100号)和贵州省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选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除需满足以上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处于专业(班级)前10%(含10%)。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2019-2020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0人,各学院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见后(附件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评选原则
各学院在限额内等额评选,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留存不上报)。
(二)各学院根据学生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推荐初评名单,初评名单经班级、学院公示(公示时须同时公布学院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8923716))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时务必按照《<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要求规范填写,可参考《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4),汇总填写《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评学生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奖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教育厅审核汇总,统一报教育部审批。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9月25日前将以下初评材料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9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A4纸打印且须学院签字盖章,电子材料发至mzuzzzx@163.com。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公示材料(纸质版一份);
(二)《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三)《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每份申请审批表后需附以下两份材料。
1.初评学生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单(登录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加盖教务处成绩认定章);
2.初评学生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只需提交当学年所获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
(四)初评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且需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并提交电子版)。
注:个人事迹材料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情况简介,二是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三是先进事迹介绍。字数不少于3000字。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成立由学院主要党政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不正之风,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初评名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二)各学院要切实重视评选过程中的学生诉求,建立国家奖学金申诉处理机制,积极妥善处理学生投诉,务求此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国家奖学金获奖同学事迹的总结宣传工作,以榜样的力量示范其它同学,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
(四)各学院要加强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回报国家。
联系人:成琳
联系电话: 0851-88923716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5.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