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等文件规定,我校2020年申报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合格人员470人。现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28日-11月3日)。如有异议,于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来访,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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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贵州民族大学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合格人员名单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