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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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本科生11月勤工助学酬金的通知

2020年11月23日 17:01  

各学院、各部门(中心)、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计财处工作要求及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我中心将统一发放2020年11月学生勤工助学酬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11月23日至11月30日需务实填写《贵州民族大学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附件1),将《贵州民族大学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和《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11月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发放表电子版发送到287731102QQ邮箱(以“用工单位+11月学生勤工助学发放表”命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逾期不报的视为该单位本月没有产生勤工助学劳务费用。

    2.各单位务必按照我中心核定的岗位数及酬金发放标准进行填报,不得擅自增加勤工助学人数及发放标准。

    3.为了能将学生信息顺利导入财务报账U8系统,若用工单位11月有新增学生助理或学生助理之前提供的农行卡遗失情况的,请将新增(或遗失后补办)的勤工助学学生身份证与农行储蓄卡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随同酬金发放表一起报送(学生9月、10月已提供过的不再提供), 新增的学生请放在10月报送过的学生之后,请不要随意改变10月份报送名单中的学生顺序,以便我中心核实学生个人信息。

    4.学生勤工助学人数超过5人的用工单位,还需报送11月勤工助学工作简报或勤工助学学生个人风采或勤工助学个人心得1-2篇(需插入工作图片),只需将电子版发送到287731102QQ邮箱),我中心将统一编制《勤助专刊》。

    5.因12月临近期末,为了给予学生更多的复习时间,请各单位尽量减少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根据学校财务处的工作安排,12月勤工助学酬金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发放。

    6.若有单位用自筹经费给学生发放勤工助学报酬情况的,请报账的老师务必将报账资料带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将勤工助学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3)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底备查。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

                  2.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3.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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