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规定》,经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21年4月15日会议研究,拟给予肖芳等5名同学临时困难补助。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资助金额(元) |
1 |
肖芳 |
商学院 |
2000 |
2 |
王米米 |
商学院 |
1500 |
3 |
马珍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00 |
4 |
龙海江 |
文学院 |
2000 |
5 |
赵天朝 |
美术学院 |
1500 |
合计 |
8000 |
现面向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19日。如对以上获资助同学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来访,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大学城校区C3活动中心311办公室
电话:0851-88923718
邮箱:2402399759@qq.com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