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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020年04月13日 15:56 申浩 

2009年起,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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