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办、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9月11日前按班级收齐在校生(含研究生)助学贷款回执受理证明(简称贷款回执单)(2020级本科新生10月16日前),回执单备注要求:在回执单的左上角注明学号、学费和住宿费及学住费总金额,在学生备注信息处加盖学院公章,同时附上班级贷款学生名单(参考附件表格)。各学院于9月11日(2020级本科新生10月16日)前统一将学院助学贷款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中心统一给学生进行贷款回执校验码录入。凡是没有交贷款回执单进行本年度贷款回执校验码录入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
2.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受理证明虚线以上部分上交,虚线以下部分撕下自行保管,受理证明虚线以下部分含有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和密码信息,贷款金额大于学住费总金额的同学,剩余的钱通过该支付宝账户提现到学生本人银行卡,请妥善保管,切勿弄丢。
3.非国家开发银行(比如:信用社、农行、哈尔滨银行、华安保险等)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由学生单独带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后寄回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校区的学生先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至老图书馆307办公室,待我中心统一加盖后通知学生领取,新校区的学生自行到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1办公室加盖公章)
4.在外校交流学习的贷款学生,贷款回执单需交回我校录入,同时学院老师需做好备案工作,将交换生的贷款情况反馈给学校计财处,便于后期将贷款款项退还给学生。
5.材料报送:各学院需将贷款回执单和学院贷款学生汇总名单(即附件)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校区的学院报送至老图书馆307办公室,新校区的学院报送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1办公室),附件电子版发送到287731102QQ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20-2021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受理证明学生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9月3日